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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股权激励,企业家您应该给出的是哪种“股权”?

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工具有“虚拟股”、“分红股”、“现股”、“期股”、“股权期权”、“限制性股权”等许多种类型,它们各有各的适用场景。企业究竟选择哪一种为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我在做企业顾问或授课时,常常会问企业家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在做股权激励时,企业应该给股权激励对象哪种“股权”比较恰当?”每当我与企业家们讨论这个话题时,几乎都会有企业家当场回应我: “股权”还分很多种啊?先说来听听。

是的,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可根据授予激励对象的“股权”的虚与实、赋予权利的完整程度,以及授予时的附加条件等,衍生出很多种,而且每种“股权”工具都有适当的应用场景,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自己不同的“最佳”选择。

不过,要想合理选择哪种“股权”用于激励,我们首先得搞清楚什么是“股权”?

“股权”顾名思义是指股东对公司享有人身和财产权益,主要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可从公司获得的经济利益,以及可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权具体可分为包含股东受益权、股东治理权、股东知情权、股东诉讼权等在内的数十项权利。

 

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时可用的“股权”分类,我个人认为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

1、根据授予激励对象的“股权”的虚与实,我们可将股权分为“虚拟股”和“实股”。

2、根据赋予股权权利的完整程度,我们可以将股权分为“普通股”、“分红股”、“类别股(AB股)”、“限制性股权”等。

3、根据授予股权时的约定条件,用于激励的“股权”又可以分为“现股”、“期股”、“股权(股票)期权”等。

另外,还有在股权激励实践中,还衍生出来的“股权(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等。

对于上市公司,激励股权工具主要有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激励股权工具主要有普通股份、类别股份、股份期权、股份增值权等。而有限责任公司能用于激励的股权工具就更丰富了,有虚拟股权、现股、期股、股权期权、分红股、其他限制性股权等。

由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公司的激励股权相对简单,特别是上市公司已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的指导,所以本文还是主要讨论有限责任公司的几种常见的激励股权工具,以帮助企业家理解。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涉及到的对各类“股权”工具的定义、优缺点、适用场景等解释,许多地方是我的个人理解和咨询实践总结而得,并不一定特别准确、严谨,仅供参考。

 

1、虚拟股权

虚拟股权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虚拟化的股权,持有该类股权的激励对象无需出资购买即可享受公司经营利润的分红权,但没有所有权和股东的其它权益,离职时将自动失效。“虚拟股权”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权,持有虚拟股权的激励对象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股东。

用“虚拟股权” 作为股权激励工具的优点是操作简单,不影响股东结构和公司治理,无需去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变更,受激励对象无需承担实际股东的的义务,如承担公司亏损。“虚拟股权”的缺点是对公司来说分红的现金压力比较大,另外可能导致激励对象有过分看重分红,关注短期利益而忽视企业的长远发展的倾向。特别是对于那些想要获得公司股东之实名,期望成为真正事业合伙人,并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治理的人来说,激励效果有限。

“虚拟股权”常被那些不方便出让实际股权的企业运用于激励公司中高管、技术与业务骨干。其中,大家耳熟能详的华为公司,就是运用“虚拟股权”激励的一个典范。

 

2、分红股

这里的“分红股”指是股权的所有权相对完整,但对其以股东资格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进行了剥离的一种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持有“分红股”,即享有公司分红权、股份增值权,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自由转让权等权益。如果激励对象离职,该股权将被按约定条件回购。

“分红股”对应的参与治理权等权利的剥离,往往是通过股权激励对象委托股东进行股权代持、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或委托投票权协议等方式来实现。

“分红股”的优点是既能对股权激励对象形成长期性的激励,又能让公司的控制权不发生改变,是当前运用较多的股权激励工具。不过,“分红股”的形成若是通过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或委托投票权协议、股权代持等方式来实现的,则对激励对象参与治理权等各项权利的限制将存在不小的变数。另外,对于一些想成为公司事业合伙人,期望拥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治理的有高成就动机的人才,“分红股”显然还是缺乏足够激励的。

“分红股”常被那些既要激励员工,又不愿失去公司控制权的企业所运用。目前多数企业做的股权激励时,都会建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让激励对象成为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授予激励对象的这类“股权”,本质上就是“分红股”。

 

3、现股

现股是指公司直接授予激励对象的具有完整股东权利的股权,也即股权激励对象直接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激励对象或激励对象控制的企业可通过受让原股东出让的股权,或通过增资扩股的途径成为公司的股东。

由于激励对象获得的是公司的现股,成为公司正式的股东,享有完整的股权权益,所以对股权激励对象的激励程度是最大的。但对公司来说,就意味着引进了新的股东,不仅分享了企业未来的经营成果, “分了利”;而且还将让激励对象能直接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治理,即又“分了权”。如果因现股激励引进的正式股东太多,将可能让公司治理变得复杂,甚至可能让原来的股东失去对公司的部分控制权。

“现股”的主要应用场景是企业引进联合创始人。

 

4、期股

“期股”是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时,与激励对象签订激励股权的购买协议,约定激励对象在既定的时期内支付完购股款,完成股权交割手续,从而让股权激励对象拥有股权的完全所有权的一种股权激励工具。在股权激励对象将购股款项交清并完成股权交割前,企业一般会与其约定其享有期股部分的分红权,但不拥有对应股权的所有权、表决权等权益。企业在“期股”协议中会与激励对象约定,激励对象可用未来获得的工资、奖金、分红等合法合规的收入或其他借贷款来支付购股款,公司一般不提供直接的财务支持。

“期股”由于企业事先与激励对象约定了股权的数量和购股的价格,并约定股权激励对象在股权“填实”之前,即可拥有股权对应的分红权,所以能很好地激励这些人员为公司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另外用“期股”作为激励工具,还能照顾到一些经济条件比较有限、一时难以拿出足够款项来支付购股款的核心人才。

“期股”作为股权激励工具,可用于自身“不差钱”且不希望给股权激励对象较大经济压力的企业。

 

5、股权期权

在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实践中,股权期权常常是指公司授予股权激励对象在未来的约定时期内达到激励条件后,可以按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的一种权利。通俗点说,就是“如果你证明了你能,公司就给你买股的机会”。如果激励对象没能按约定达到股权激励条件,将自动失去购买公司股权的资格。另一种情形是,激励对象即使按约定达到股权激励条件,也有权放弃购买公司股权的机会。

运用股权期权这一工具做股权激励,由于事先设定了触发股权激励对象获得股权购买资格的条件(如:在公司服务达到一定年限;在公司担任重要职位;公司效益增长达到预期;个人绩效考核达到良好/优秀等),所以对激励对象能产生较大的激励性。当然,它也有不足的地方,比如可能会让一些激励对象觉得获得公司股权的周期太长,条件太高,从而降低它的激励程度。由于股权期权的特性,员工有可能到期放弃股权购买权,这个股权激励工具并不大适应那些前景不明、业绩和公司股价预期不佳的公司。

除了以上介绍的几类常用的股权激励工具以外,在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实践中,还有衍生出来的其他类型的股权工具。比如较为典型的是“限制性股权”,对股权的获授、行权、转让、继承、质押、抵债的权利进行限定,约定当激励对象出现调岗、离职、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死亡、严重违法违纪等情形时,公司有权按约定条件回购等。

综上所述,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工具有许多种类型,各有各的适用场景,企业究竟选择哪一种,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特别申明:本文为硕智咨询首席专家黄文平博士原创,如需转载,请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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